华能下军令状落实节能环保目标

文章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8-31

华能下军令状落实节能环保目标

  8月29日,在华能集团召开的节能环保工作会上,总经理李小鹏代表党组,郑重地向下属企业和全体员工提出:务期必成,确保国家下达给华能的节能环保指标的完成。

  这次会议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工作的决定,确保完成华能集团公司与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承诺,将节能降耗、环保工作落在实处,集团公司与下属产业公司及所属电厂签订了节能和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国家环保总局、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会议。

  华能与下属企业签署的《节能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是将华能与国家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中承诺的到2010年,集团公司所属19家国家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81.12万吨标准煤的指标,按年、按企业进行分解落实。加强现役机组节能改造项目的管理,加强新建机组的技术经济指标管理,新投产机组的供电煤耗等指标要达到集团公司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标准的指标要求,确保到2008年末,40%电厂成为节约环保型电厂,到2010年末,所有火电厂都要建成节约环保型电厂。

  签署的《“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是将华能与国家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承诺的到2010年底,集团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7.6%,控制在98.2万吨以内的指标按年按企业进行分解、落实。列入 “十一五”现役燃煤机组烟气脱硫重点的拟建和在建现役燃煤机组烟气脱硫项目要按期开工、建成,新建机组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要与机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已投产的脱硫设备要加强检修、运行管理,保证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到2010年,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节能环保责任制。在集团装机容量翻一番的基础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38万吨,控制在98.2万吨以内。
  
  李小鹏在会上指出,华能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发展观念,调整发展结构,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增长发展效益,增强发展活力,正确处理好做强和做大的关系,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他强调指出:作为资源和能源消费大户的发电公司,肩负着节能降耗和环保的重要职责。节能环保两项责任书的签订,是党中央、国务院向华能集团提出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明确要求,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更是我们向国家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华能集团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年度完成指标不能打一点折扣,务期必成是集团党组对各产业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各电厂的唯一要求。今天会上就是下军令状,要全面行动起来,全力以赴落实国家下达的节能、环保指标。

  作为确保完成指标的保证措施,会上宣读了华能集团公司党组对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和节能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的决定,一是将两个责任书纳入《华能集团公司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对未全面完成年度各项指标的责任单位,取消当年工资总额增长额度、取消领导班子申报“四好班子”的资格和已获得的称号、取消华能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三是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四是对全面完成目标的单位,在三项责任制考核分数基础上加分奖励。

  据悉:今年华能出台了一系列节能、环保的措施,年初制定了《创建节约环保型企业规划(2006年—2010年)》、《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节约环保型示范燃煤发电厂标准》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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