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总公司2006年全面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

文章来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7-02-07

中储粮总公司2006年全面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

  中央储备粮工作会议近日在京召开。会议对2006年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今年中央储备粮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中储粮总公司总经理林军在会上做了工作报告。

  2006年,中储粮总公司积极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充分发挥了粮食宏观调控主力军的作用。2006年,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稳定粮食生产,国务院决定在主产区对小麦、早稻和中晚稻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作为政策的执行主体,中储粮总公司充分认识托市政策对推进新农村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面对最低收购价粮食购销调存交织进行、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发扬特别能吃苦、能战斗的精神,精心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托市工作。及时安排15166个收购库点、10663个储存库点,实行收购品种、粮食质量、收购价格、水杂扣量、操作程序、结算方式“六公开”,延长收购时间,优化收购服务,提高收购效率。广大售粮农民纷纷表示,“今年粮食价格高,服务好,卖粮舒心”。经过严格质量验收、数量核实,中储粮系统按最低收购价在河北、山东、河南、江苏、湖北、安徽共组织收购小麦813.8亿斤,分别占6省小麦商品量、同期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的80.6%、94.4%。在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共组织收购早籼稻72.6亿斤,分别占四省商品量、同期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的60%、90%;组织收购中晚稻98.1亿斤,分别占四省商品量、同期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的30%、72.6%。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顺利实施,拉升了市场粮价,使国家掌握了调控粮食市场的充足粮源,保证了丰产之年粮价不跌、农民增收,进一步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2006年,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还做出最低收购价粮食跨省移库的决定。中储粮系统克服调运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等困难,对跨省移库进行了周密安排,特别是调出方河南、安徽、湖北、江苏分公司讲政治、顾大局,明确表示,“无论国家下达多少任务,都坚决保质、保量、按时调出。”公司系统上下拧成一股绳,调出调入双方相互配合,托市粮跨省移库工作进展顺利,调运有序。截至去年底,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共发运粮食142万吨。这次跨省移库是垂直管理体系成立以来首次执行大规模集中调粮任务,不仅“调得动”,而且“调得快”,充分展示了中储粮系统的执行力。

  会议指出,中央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今年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实现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目标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载体和主力军,必须积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切实承担起重任。要胸怀大局,不管困难有多大、付出有多少,都必须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光荣使命,坚决实现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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