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七县(区)居民用上同价电 每年少交电费1.4亿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07-11-21

  11月14日下午,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回龙镇农民陈宜华交完10月份的电费,笑容满面地走出供电所。与上月相比,他家的电费少了近一半。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今年10月,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电力公司在中江县等7县(区)控股供电公司启动了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工作。今后,这7县(区)的居民电价与国家电网直供区电价相同,百姓每年可减少电费支出1.4亿元。

  陈宜华告诉记者,原来的电价是每千瓦时0.8元,现在只要0.47元,差不多降了一半。享受到实惠的村民们纷纷说,如今很多能源产品都在涨价,电价却降了,这是供电企业切实惠民利民啊!

  此次实现居民用电同网同价的7个县(区)是德阳市中江县,南充市仪陇县,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平昌县、通江县,绵阳市盐亭县,多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7个县(区)供电公司原是地方企业,2005年以后陆续由四川省电力公司控股。

  由于历史原因,四川一直没有实现全省电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导致各供电区域内电价不统一。按照国家“两改一同价”总体部署,四川大电网直供区于2002年底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价,2006年6月底实现了所有用电类别电价同网同价。近年来,四川省电力公司积极理顺农电管理体制,在已有69个直供直管县级供电局的基础上,对32个县电力公司进行改制,成立了由四川省电力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另外还代管了29家地方县级供电企业。

  2006年,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电力公司提出分批实现控股、代管县供电公司电价与四川电网同价。这一设想得到了四川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的肯定。今年,他们专门组织力量进行同价资金需求认证,确定了分批实现同价的工作方案。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中江县等7个县(区)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启动。

  2005年以来,四川省电力公司加大对控股供电公司电网建设与改造的投资力度,指导控股公司强化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同网同价前期准备工作,如清理规范台区电价、开展农电协管等,推动城乡电价差逐步缩小;积极争取各级物价部门的支持,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试点推行同价。这些都为同网同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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