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浙江省经贸委、省农办、省电力公司联合召开全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两年来全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部署下阶段建设任务。
据了解,浙江省自2006年启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以来,共有20个县(市)、215个乡(镇)、3677个村完成了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20家单位获得国家电网公司授予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两年来,省经贸委、省农办、省电力公司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在建设过程中,浙江省注重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与不同等级电网建设规划衔接,与各地新农村建设进程衔接,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衔接。通过完善农村输电网络,提高自动化水平,农电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得到提升,用电安全得到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据统计, 2007年浙江农网综合线损率同比下降0.69个百分点,节约电量7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2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731吨,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79亿元。
作为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的承担者,浙江省电力公司表示,要突出政府主导地位,全面落实各项建设任务,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及时调整建设目标,加快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强化服务意识;要依靠政府发动、乡村互动、百姓主动、企业推动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工程建设方案,着力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构建和谐的供用电秩序,实现电网建设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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