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网建设基金支出第一笔占地补偿金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08-11-24

  11月19日,天津市北辰区三义村收到了北辰区政府占地补偿资金100万元,被拆迁、破路、迁移困扰了几个月的三义村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得以顺利推进。这是天津市电力公司城东供电分公司与北辰区政府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建立电网建设协调机制后,北辰区政府支出的第一笔资金,也是天津电网建设基金支出的第一笔占地补偿金。

  今年以来,北辰区坚持优化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电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天津电力城东供电分公司在北辰区电网建设项目规划共计142项,投资约13.3亿元。但是,由于在拆迁、征地等方面受到阻碍,电网建设进度受到严重影响。

  6月28日,天津电力城东供电分公司与北辰区政府举行共建协议签署仪式,建立了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电网建设协调机制。北辰区政府调整了北辰区电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专门的协调机构——电网建设办公室。天津电力城东供电分公司成立了电网建设协调小组,每月定期召开电网建设协调会,与北辰区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北辰区政府从区财政拨款1000万元,设立电网建设基金,用于电网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及其他赔偿问题。天津市电力公司在北辰区的电网建设补偿费用也纳入基金管理,由电网建设办公室统一对外协调、统一对外赔偿标准。天津电力城东供电分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和天津市电力公司电网建设补偿标准,将变电站拆迁征地费用拨付至电网建设基金,由电网建设办公室包干使用,统一组织协调,按时完成变电站建设用地的拆迁征地工作,保证变电站建设按时开工、竣工。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涉及的破路赔偿、绿地施工赔偿等,按照天津市政府重点工程标准执行,由电网建设办公室委托相关部门统一协调,不足部分由电网建设基金列支。

  据了解,城东供电分公司与北辰区建立的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共建、共担、共赢的电网建设协调机制,得到了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建设环境,为解决电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城东供电分公司电网建设协调小组与区政府充分发挥电网建设基金的作用,电网建设办公室及时协调解决变电站的选址与站址拆迁征地工作中的问题。从7月至11月中旬,北辰区电网建设协调机构行使赋予的职责,解决电网建设问题50多个,10多项电网建设工程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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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电网建设基金

  为支持天津电网加快发展,“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政府每年以无息还本的方式借给天津公司1亿元资金用于电网建设,今年,天津市政府又将这种贴息贷款本金提高到了2亿元。

  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带头作用及天津公司的真诚服务赢得了各区(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继北辰区6月28日召开电网发展基金启动暨电网建设推动会之后,7月17日,天津市成立滨海新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1亿元电网建设发展基金,确定电网建设赔偿费用标准,统一电价改善投资环境。9月8日,天津公司在东丽区召开电网建设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座谈会,共同推进地方电网建设,东丽区2000万电网建设基金也正式启动。同日,武清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武清区电网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同时决定由区财政拨款1300万元设立电网建设发展基金,并制定了《武清区电网建设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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