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公司重点控股投资企业财产保险统一采购

文章来源: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发布时间:2009-05-14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为贯彻国投集团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投总部“厉行节约,严控成本”的管理要求,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于2008年正式启动了重点控股投资企业(下属11家电厂)财产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国投电力公司财产统保工作由其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公司其他部门和项目经理协助配合,为提高保险管理专业能力,还聘请了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保险服务机构。经过统保调研、风险查勘、采购实施三个阶段的工作。近日,国投电力同6家保险公司共保体成员签署了《国投电力11家电厂资产统保项目2009年度统保协议书》,将全新的保险管理模式正式引入国投电力管理系统。

  财产保险统一采购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国投电力控股的大部分电厂纳入了统保管理的轨道之中。实行统保采购,对强化成本控制、风险管理具有积极意义。第一,发挥了国投电力规模优势,有效降低了保费支出。经统计,统保范围内投资企业总保费较去年同比降低15.49%;第二,合理设置保险条款,全面优化保险保障范围,相当大程度上转移了电厂的资产风险、生产风险;第三,国投电力统保后,成为保险公司重要客户,由此获得了多项高标准的保险服务,尤其是将增强索赔协调能力,提高索赔效率;第四,财产统保有利于国投电力对电力板块整体资产的保险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全盘掌控,同时使国投电力板块的保险管理朝着制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保险合同格式、索赔流程、保险培训、出单时间、保险期限等多方面的统一。

  今后,国投电力将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以有效运行全新的保险管理模式作为下一阶段整体财产风险控制的目标,在新的起点上使财产统保工作在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更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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