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获发改委路条

文章来源: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9-08-19

  近期,国家发改委作出批复,同意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开展田湾核电站5号和6号机组前期工作,标志着田核扩建工程5号和6号机组前期工作进入实质性加快推进的关键阶段。

  田湾核电站5号和6号机组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西北侧船山,将参考广东岭澳核电站,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按照文件要求,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正在积极组织落实电厂外部建设条件,进行规划选址、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核安全、水土保持、用电、运输、电网接入及核应急方案等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进展,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今年8月编制完成并报审。按照前期工作计划,5号机组将于2010年10月浇注第一罐混凝土,正式开工建设。

  田湾核电站5号和6号机组工程项目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公司分别按50%、30%、20%比例出资。

  按照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田湾核电基地将按照建设8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规划。目前,在保证一期工程1号和2号机组保持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上,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正在积极与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就扩建工程3号和4号机组进行商务谈判,争取尽早签署框架合同。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