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召开第一次法制工作会

文章来源: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9-10-19
  为全面总结集团公司法制建设工作,明确目标,部署任务,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法律创造价值功能,努力开创集团公司法制工作新局面,10月12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京召开了自2008年10月原中国一航、中航二集团整合后的第一次法制工作会议。

  中航工业党组书记、总经理林左鸣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他指出,面对新形势、新战略、新任务,法制工作必须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积极跟上、发挥作用,更好地支撑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作目标上,要进一步探索由偏重利益保护型向价值创造型并重转变;在工作重点上,进一步落实由偏重事后补救型向事前防范型为主转变;在工作格局上,进一步推动由偏重独立分散型向系统集成型转变;在管理体系上,进一步加快由偏重专业事务型向管理融合型转变。林左鸣要求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全面提高法律素养,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逐步建立重大决策法律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大力建设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全面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尤其是新成立的直属单位应加紧完成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立足集团公司三级管理模式,加快建立法律工作新体系;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素质精良的职业化队伍;紧密围绕集团公司重点任务,不断加大法律工作的推进力度。

  中航工业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徐占斌做了工作报告。他全面总结了集团公司法制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客观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要求,法制工作要立足当前,抓紧做好全面落实央企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编制“十二五”法制工作规划纲要等九项工作,为集团公司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展望未来,法制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徐占斌表示,集团公司法制建设将分三个阶段进行,到2017年,集团公司将实现法制工作转型升级,使法制工作适应集团公司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空大集团的需要。为此,要加快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优化集团法律资源、形成覆盖全集团的法律工作网络,加强集团公司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队伍整体水平。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巡视员顾炜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他们充分肯定了集团公司对法制工作的重视及取得的成绩,并对进一步做好企业法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会议由中航工业政策与法律事务部部长王中原主持,中航工业总部、直属单位及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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