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日,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方,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所属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组成的设备制造联合体,以及设备最终用户咸宁核电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我国首批内陆核电站——湖北咸宁核电站一期工程2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订货合同。这是我国积极推进第三代核电AP1000国产化后续机组建设实现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目标。
核电专家介绍,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是核电厂位于进度计划关键路径上的两个最重要核岛主设备,其订货合同的顺利签订,为整个项目的顺利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悉,咸宁核电站一期工程1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采购合同也将于近期签订。
咸宁核电站一期工程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的采购招标工作,自今年9月1日发标以来,在各方的努力下,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各方以务实、高效的工作态度,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招投标及合同谈判工作。
据了解,承担湖北咸宁核电站一期工程2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的设备制造任务,也是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首次“拿下”第三代核电AP1000机组设备的制造订单,对于整体提升我国先进核电的装备制造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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