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签订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码头扩能工程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0-01-22

  1月19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交四航局签订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码头扩能工程,合同金额2亿元,工期32个月。

  该工程是对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0号、11号泊位进行扩建,主要包括陆域形成、软基加固、水工结构等。建成后,陆域面积将达48公顷,其中储煤区堆场40.7公顷,混配煤堆场3.8公顷。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是福建省重点发展的大型散货港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港区生产能力,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