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最终验收证书签署

文章来源: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0-05-07
  4月15日,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蒋国元与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第一副总裁涅洽耶夫分别代表双方,在江苏连云港正式签署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最终验收证书。这标志着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顺利完成了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建设总合同规定的所有任务。

  自1997年12月29日中俄签订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总合同开始,到2010年4月15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中俄双方在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的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系统调试、机组试运行、临时验收以及担保期等各阶段中,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克服困难,共同完成了迄今为止中俄两国政府间最大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同时,在田湾一期工程建设和运行中,中俄双方增进了友谊,培育了各自的核电建设人才队伍,为继续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3、4号机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