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成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文章来源: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0-06-08
  6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名单,经国务院国资委筛选推荐,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这是继“东方电气”和“ DEC(及图)”两枚商标同时被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东方电气在知识产权领域获得的又一殊荣。

  东方电气集团经过多年努力,形成了“DEC”和“东方电气”品牌优势。为打造世界知名品牌,东方电气依托于商标战略,对原有商标进行了优化设计和资源整合,先后实施商标境内外注册和认定驰名商标等工作,并大力推进商标的维权保护。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东方电气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和《商标战略三年规划》,为全集团下一阶段的工作明确了方向。

  今年3月,根据申请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要求,东方电气上报了相关申请材料。经国资委推荐,东方电气在众多申报企业中脱颖而出,成为这次上榜的6家中央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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