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前三季度国家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增两成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10-11-01
  10月26日,国家电网公司召开2010年三季度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会,前三季度,国家电力市场累计完成交易电量2650.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53%;跨区跨省交易电量共完成3624.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78%。公司有效落实各项交易计划,在节能减排和优化资源配置上取得显著成效。

  前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总体良好,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品市场保持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完成发电权交易电量955.53亿千瓦时,实现节约标煤936.1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26.83万吨和2434.06万吨。其中,跨区发电权交易电量1.5亿千瓦时,节约标煤0.9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0.04万吨和2.55万吨。从各省市公司情况看,江苏、山东、河南、河北完成交易电量最多,分别占全部交易量的19.5%、13.3%、12.9%和12.8%。

  据了解,前三季度,全国发电水平同比保持较大增幅,特别是在迎峰度夏期间,全国大范围持续高温天气,日发电量多次创历史新高,华北、华东、华中电网最高用电负荷不断攀升。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充分发挥特高压交直流工程的作用,加大跨区资源优化配置力度,保障了各地电力有序供应。

  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前三季度主要江河、大中型水电站发生了多年不遇的大洪水,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汛情和洪涝灾害。在做好水电厂防汛工作的同时,公司合理安排电网方式,组织开展跨区跨省交易,尽最大努力减少弃水。在年度交易基础上,通过特高压交流线路组织四川负荷低谷时段水电送华北,减弃增发电量8.7亿千瓦时;通过德宝直流线路组织四川水电增送西北,通过江城直流线路首次组织西川水电送南方电网,共减弃增发电量1.8亿千瓦时。

  跨区发电权交易是对国家电力市场交易新模式的探索,公司在大力开展省内和跨省发电权交易的基础上,成功组织开展了国内首次跨区发电权交易,由陕西锦界、府谷电厂跨区替代河北南网的马头、兴泰电厂发电,签订交易电量超过10亿千瓦时。

  另悉,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电监会、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国家电网公司印发了《规范与统调电厂购售电合同管理的通知》,对各网省公司提出加强与统调发电企业购售电合同文本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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