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进一步落实“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的要求,该公司将机组三大主机及辅助设备均按照33万千瓦等级进行选型、定购,并按照33万千瓦规模进行建设。自2009年12月29日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以来,各项指标均满足《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整套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要求。根据有关试验报告,该机组在额定负荷33万千瓦下运行稳定,各系统投运正常。
此次机组额定容量通过核定,为该公司争取更多年度计划发电量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相对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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