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推进地方政府电力执法成效显著

文章来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1-04-22

  日前,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对云南电网公司制定的县级政府电力执法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了评审,一致认为该课题研究成果实用性和针对性强,将为解决当前各级地方政府电力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建设征地、青苗补偿、电费拖欠等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决定在牟定县先行试点,再推广到楚雄州,最终推广到全省所有县(市、区)。

  云南电网公司历来重视推动地方性电力立法工作,先后促成了《云南省查处窃电行为条例》、《云南省供用电条例》、《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省级政府行政条例的出台,其中,《云南省供用电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供用电关系的地方性法规。

  为推动国家、省、州市、县(市、区)四级电力行政执法体系的建立,切实做到依法规范电力市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依法推进电网建设,2010年以来,该公司又积极开展县级政府电力执法课题研究,形成了《县级政府执行电力法规识别数据库》、《县级政府执行电力法规配套政策研究报告》和《电力产业发展意见》,并以牟定县为具体研究对象,制订了《牟定县电网建设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标准》等3个配套政策,填补了县级政府电力行政执法研究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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