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溪洛渡至浙西特高压工程获准开展前期工作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11-06-14

  日前,国家能源局向国家电网公司发函,同意溪洛渡左岸至浙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国家能源局在文件中称,为确保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电力安全可靠送出,扩大“西电东送”规模,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满足华东地区电力需求,同意开展溪洛渡左岸电站至浙西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国土、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对该项目给予必要支持,优先开展有关工作。

  据悉,浙江省电力公司高度重视溪洛渡左岸至浙西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多次与浙江省政府、金华市政府沟通,并就工程前期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已成立的前期专项工作组细化了20个节点计划,召开两次由属地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的协调会,保证了前期工作按计划推进。同时,浙江公司积极向浙江省能源局、国家发改委汇报,阐述加快特高压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浙江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加快工程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工程尽快上马,早日建成投运,以缓解华东地区、特别是浙江省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溪洛渡左岸至浙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起于四川省宜宾市,止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输送容量达750万千瓦,线路全长约1679.9千米,途经四川、贵州、湖南、江西、浙江五省。工程的建设,可将西部水电送往华东负荷中心,有利于推动西部水电加快发展,促进清洁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对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