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进一步规范高耗能企业用电管理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11-07-11

  7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召开规范高耗能企业用电管理专题会议,传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整顿电价秩序的通知》,通报公司经营范围内高耗能企业2010年以来业扩报装和今年有序用电情况,并对进一步加强高耗能企业用电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加强高耗能企业用电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电力供需矛盾的客观需要,是公司依法从严治企、自觉接受监管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迅速行动,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电价治理工作的要求,坚决落实公司党组的决策部署,按照认真排查、坚决整改、依法规范、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对高耗能企业用电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自查自纠,切实做好整改落实,严格规范“两高”(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报装接电手续,严格执行国家对高耗能用电的电价政策,落实国家有序用电管理要求,完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规范高耗能企业用电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6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上网电价政策,严格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政策,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确保国家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长期以来,国家电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严把业扩报装入网关,严格落实国家电价政策,加强有序用电管理,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遏制“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及产能过剩)行业发展,为促进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实施、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国家电网将在地市供电企业组建政府认可、客户满意、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电力业扩报装工程招投标服务平台,坚持“政府主导、用户为主体、电网企业具体实施”原则,以客户为招投标主体,电网企业得到政府批准认可后接受客户委托,实施业扩报装工程集中招投标工作,以彻底杜绝“三指定”,保证业扩报装工程质量,保障电网安全。目前,试点已经在青岛供电公司、杭州市电力局、成都电业局及部分县供电公司启动。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