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泸定水电站4号、3号机组具备投产发电条件

文章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1-09-05

  8月31日,四川华电泸定水电站4号、3号机组通过启动验收,标志着泸定水电站4号、3号机组已具备投产发电条件,待库区水位满足机组低水位运行发电的要求后,即可进行充水调试、启动试运行。

  在听取各项情况汇报及充分讨论后,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泸定水电站4号、3号机组启动试运行,并委托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中心和试运行指挥部按批准的电站启动投产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机组的充水调试,完成72小时启动试运行。

  与此同时,四川省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泸定水电站机组投产为缓解四川电力供需矛盾所作的积极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将继续支持泸定水电站建设,支持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大力支持清洁能源建设,为四川省建设低碳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