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首个“业主+PMC+EPC”合同签订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1-09-27

  9月23日,中国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与工程建设公司斯派克项目管理公司,在北京举行西气东输二线东段海原等11座压气站压缩机区域项目PMC合同签订仪式。这是中国石油集团第一个“业主+PMC+EPC”合同,标志着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创新工程建设模式迈出可喜一步。

  西气东输二线管道西起新疆霍尔果斯,东至上海,南至广州。此次签约的东段11座压气站,包括燃驱压气站4座,分别为洛宁压气站、枣阳压气站、武穴压气站和南昌分输压气站;电驱压气站7座,分别为海原压气站、彭阳压气站、灵台压气站、高陵分输压气站、潼关压气站、鲁山压气站和黄陂联络压气站。11座压气站分布在宁夏、甘肃、陕西、河南、湖北和江西六省区,项目服务期至2013年6月30日。

  据了解,在PMC(项目管理承包)中,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业主代表,在业主的合同授权范围内,代替业主行使项目管理责任,在项目管理中作为业主的延伸并提供服务,行使项目的管理权和组织权,监督和检查承包商的各项工作,为业主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斯派克项目管理公司是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这个公司是以工程建设公司石油上下游一体化工程EPC和项目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为依托,以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为核心组建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公司。

  PMC目前在国内还是一个较新的业务领域。斯派克项目管理公司将以最优质的技术和管理资源,科学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压气站项目顺利实施,实现业主、总承包商和各参与方的合作共赢。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