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山东电网2011年电费回收双结零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12-01-11

  截至1月9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17个市供电公司2011年电费全部到账,回收率100%,陈欠电费下降率100%,连续八年无陈欠电费。

  与往年相比,2011年山东公司电费回收形势更加严峻。当前受国家实施从紧货币政策,加强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影响,部分用电企业特别是高耗能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现象,破产倒闭或股份制改造、买断经营等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给电费回收带来新的压力和风险。去年6月份,受基础能源价格不断上涨及煤电联动机制影响,销售电价均值随之水涨船高,在企业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加,给电费回收工作带来压力。

  为进一步降低电费回收风险,山东公司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电费回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公司将电费回收预警纳入日常电费管理工作,提前做好电费风险预警防范工作。组织编制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建立电力客户信誉等级评价体系,将电力客户划分为优质客户和风险客户两大类,确保电费回收目标的顺利完成。通过加快远程费控系统的推广应用,将用电模式改为“先付费、后用电”。同时,将大客户预收及居民客户非现金缴费工作情况纳入标杆评价体系中,通过定期的排名、评价、通报及考核等方式,督导各市县公司不断加强电费分次结算,推广应用购电制,大客户电费预收工作成效显著。

  多年来,山东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电费回收工作,将电费回收与安全生产同等对待,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对电费回收工作的奖惩考核,将电费回收纳入关键业绩指标,并及时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全省开展“营销服务十项对标”工作,将电费回收列为营销服务对标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切实解决收费难点。积极拓宽交费渠道,创新交费方式,公司已有现金缴费、财务代收、银行代收、银行代扣、网上银行、电费充值卡、POS机、手机缴费、电力自助缴费终端、移动营业厅、卡表购电等多种交费手段。制定详细的电价调整操作方案,认真做好调价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确保电价调整方案的顺利实施。截至2011年12月底,所有调价增收电费全部及时足额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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