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2012]1121号文,正式批复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公司两台机组容量由30万千瓦变更为33万千瓦。
自投产以来,鹿华一期工程两台机组因未获得省发改委的33万千瓦容量变更批复,一直按30万千瓦容量商业运行。不仅调度电量少,而且辅机运行工况点也偏离经济运行值,对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均带来不利影响。
“双提升”活动转型至第二阶段以来,鹿华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此作为提升效益的一个“利润点”,在全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获取了省发改委的批文。下一步,河北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将会按照33万千瓦容量调用该公司机组,有望将该公司年度电量计划调增1.1亿,约增加年利润1100万元,同时可以提高机组的经济性,对鹿华公司完成今年的经营任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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