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签署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重大专项示范工程T/G包研制采购合同

文章来源: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2-11-08

  2012年11月7日,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电气”)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简称“国家核电”)在北京签署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重大专项CAP1400示范工程T/G包设备研制采购合同。根据合同,东方电气将担负起完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CAP1400汽轮机组的研发、设计和制造。该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汽轮发电机组进入实质性的开发研制阶段,将为促进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顺利建设,推进我国核电自主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家核电大型先进压水堆CAP1400示范工程依托项目是国家核电自主知识产权大核电示范工程,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依托这一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东方电气集团开展了一系列科技攻关和试验研究工作,开发出了适用于该示范工程的半转速核电汽轮发电机组。该机组采用了自行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的1828mm汽轮机末级长叶片,自主开发的核电汽轮机焊接转子关键技术经济指标先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国家核电董事长王炳华、总经理顾军、副总经理曲大庄、总工程师王俊,东方电气集团董事长王计、总经理斯泽夫等领导出席了仪式。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副院长王龙林,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峰共同签订了“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重大专项示范工程T/G包”设备研制采购合同”。顾军、斯泽夫分别代表国家核电、东方电气集团在签字仪式上致辞。

  斯泽夫在签字仪式致辞中说,近年来东方电气核电产业在快速发展,核电设备的自主开发和制造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核电设备制造能力,为岭澳核电、宁德核电等提供百万千瓦级汽轮机组,并为台山核电生产175万千瓦级核电汽轮发电机组。东方电气将周密策划,充分准备,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认真贯彻核安全文化理念,切实履行合同责任,确保质量,按期完成设备研制和交付任务,积极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AP1400核电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多做贡献。

  顾军在致辞中指出,希望与东方电气集团密切合作,互利共赢,共同推动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的进展,为我国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为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