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可门发电公司14号码头项目获得核准

文章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3-04-26

  4月22日,福建省发改委以“闽发改网交通〔2013〕18号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4号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复函》,同意建设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4号泊位工程。这标志着可门发电公司14号码头正式具备了开工建设条件。

  自2012年9月该项目前期工作启动以来,可电公司紧扣“港电一体,价值管理”的发展战略,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构建了“一‘码’当先,三期发展,风火联动,热电联产”的发展格局。该公司按照“超常规推进,目标倒逼机制,按程序上报”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加快推进速度,充分把握国家政策,及时调整战略思路,加强与国家交通部、福建省发改委、交通厅、环保厅及省港航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该项目从取得“路条”到获得核准仅用半年时间,创造了省内新建万吨级码头核准的最快记录。

  据悉,该项目的建设是可电公司配套卸煤码头运力缺口的重要补充,项目总投资59700万元,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设计年通过能力320万吨。

  该项目的核准对可电公司的安全稳定运行,经济效益提高,及加快三期项目的进程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并对加快可门港经济开发区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