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与五省区政府签署无电地区户户通电协议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13-06-08

  6月7日,国家电网公司与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5省(区)政府在京签署共同加快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协议,明确任务和计划安排,协商确定共同努力,确保到2015年实现“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的目标。国家电网计划投资243.8亿元(含川藏联网工程),于2015年全部解决大电网覆盖范围内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加快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是推动电力普遍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惠民工程”。国家电网始终把加快电网发展、保障电力供应、推行普遍服务作为首要责任,把户户通电、解决无电人口通电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由于公司经营区域的不断延伸,目前,四川、甘肃、青海、新疆、西藏等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移民搬迁区尚存在无电人口。这些无电人口大多处于偏远地区,山高水远、高寒缺氧、交通不便,施工环境恶劣,工程成本高。

  国家电网确立了“以大电网延伸供电为主,分散电源就地供电为辅”的原则,制定了全面解决无电问题的方案,为确保“十二五”末全部无电人口用上电,国家电网争取提前到2014年基本完成电网延伸方式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针对工程投资大、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国家电网将发挥集团优势,加强组织领导和人财物集约化运作,优化资金配置、统筹物资调配、选派精干力量,配合各省(区)政府,全力以赴完成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任务。

  中央统战部、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以及甘肃、新疆、西藏、青海、四川5省(区)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分别讲话,充分肯定国家电网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加快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能源保障,称赞“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表示将积极协调,加大力度支持公司工作,争取早日实现户户通电,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国家电网公司与甘肃、新疆、西藏、青海、四川五省(区)政府领导分别签署《关于共同加快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协议》,并与西藏自治区政府领导签署《西藏自治区国家电网覆盖区域农电代管框架协议》。

  据悉,国家电网公司自2006年全面实施户户通电工程以来,截至2012年年底,累计投资198.9亿元,通过大电网延伸,实现了149.1万无电户571.9万无电人口通电,是同期全国解决无电人口总数的80%。公司经营区域农村用电量年均增长达14.1%,农村客户年平均停电时间缩短了21小时。在持续加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大电网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建成新疆与西北主网联网750千伏第一和第二通道、青藏联网工程、四川“新甘石”联网工程、玉树与青海主网联网工程,结束了新疆、西藏、青海玉树州及四川甘孜州北部地区孤网运行历史,为这些地区解决无电问题提供了坚强的网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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