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建设浙江三门核电(一期)
广东岭澳核电(二期)工程项目
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建设浙江三门核电站一期工程和广东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标志着我国核电自主化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要求,各有关方面要按照国务院部署,努力实现核电产业的自主化和本地化。要高度重视核安全工作,确保核电站建设质量,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增长的需求。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国务院批准建设浙江三门核电(一期)
广东岭澳核电(二期)工程项目
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建设浙江三门核电站一期工程和广东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标志着我国核电自主化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要求,各有关方面要按照国务院部署,努力实现核电产业的自主化和本地化。要高度重视核安全工作,确保核电站建设质量,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增长的需求。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