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获发改委核准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5-15

内蒙古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获发改委核准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6]8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霍林河坑口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正式核准批复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内蒙古霍林河坑口发电厂新建工程。

  该工程建设规模为两台国产600MW级亚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该项目对于保障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实施西电东送,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