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三期枢纽工程通过上游基坑进水前验收

文章来源: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6-05-25

长江三峡三期枢纽工程通过上游基坑进水前验收

  在验收专家组完成对三峡三期枢纽工程上游基坑进水前技术预验收基础上,国务院三峡工程验收委员会枢纽工程验收组于2006年5月21日至23日完成并通过了三峡三期工程枢纽工程上游基坑进水前验收鉴定书。

  三峡三期枢纽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验收:初期蓄水验收、右岸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和正常蓄水(175米水位)验收。其中初期蓄水验收包括三期枢纽工程上游基坑进水前验收、蓄水(156米水位)验收及船闸第二线一、二闸首完建单项工程验收。

  本次验收项目有:右岸大坝高程160米以下坝体土建工程和相应的金属结构工程及机电设备;右岸大坝基础开挖与处理及渗流控制工程;临时船闸改建冲沙闸坝段土建和相应的金属结构工程及机电设备;8个导流底孔封堵体;升船机上游浮式导航堤及靠船墩工程;左岸大坝接缝灌浆工程。

  本次检查项目有:右岸大坝挡水一线的孔口封堵设施落实情况;碾压混凝土围堰爆破拆除方案及防护措施;大坝上、下游翻坝辅助通航设施落实情况;三期上游基坑施工设备撤离和场地清理工作落实情况;升船机上闸首挡水门下门就位情况;右岸地下电站进口快速门下门就位情况。

  在三天的检查验收工作中,枢纽工程验收组组长、水利部部长汪恕诚率验收组成员在察看工程现场,认真听取工程建设报告和上游基坑进水前安全鉴定报告、专家组技术预验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充分讨论,最后形成验收结论:

  1.本次验收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含安排在三期施工的二期工程未完项目)的形象面貌,满足《长江三峡三期工程枢纽工程验收工作大纲》中三期上游基坑进水前验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少量未完工程项目可在上游基坑进水后完成,不影响本次验收。

  2.本次验收项目的基础工程、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及安全监测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制作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以及合同文件的规定。

  3.各项检查项目满足三期工程上游基坑进水的要求;碾压混凝土围堰爆破拆除方案及防护措施可行;2006年度汛方案合理可行。

  国务院验收委员会枢纽工程验收组认为,长江三峡三期工程枢纽工程上游基坑进水的条件已经具备,可按预定计划于2006年6月上旬爆破拆除碾压混凝土围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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