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库三期蓄水库底清理工作基本结束

文章来源: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6-07-06

三峡水库三期蓄水库底清理工作基本结束

  三峡水库三期蓄水库底清理工作目前进度和质量情况如何?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水库管理司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的结果表明,库区各区县已基本完成库底清理目标任务(少量未完成项目在初验前完成),清理质量符合三期库底清理有关技术要求和规范,能够满足三期蓄水的需要。6月底,清库工作进入湖北省、重庆市初验阶段。

  为进一步做好三峡水库三期蓄水库底清理工作,并为移民工程全面验收做准备,6月2日至7日,水库管理司组织长江委设计院、中国环境科学院、中国疾病控制中心、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移民管理咨询中心的有关专家,对三期清库及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各区县已基本完成库底清理目标任务(少量未完成项目在初验前完成),清理质量符合三期库底清理有关技术要求和规范,能够满足三期蓄水的需要,对自验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在初验前整改到位。

  据了解,三期库底清理工作自今年2月正式启动以来,各县(区)县(区)委、政府高度重视,都成立了三期清库领导小组,检查督办和协调全县(区)的清库工作;按照验收大纲和库底清理技术要求、规范,明确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清库责任。

  为了使三期清库工作有序地进行,各县(区)根据各自的清库任务量、特点、重(难)点,采取“倒计时”方法,安排清库对象的拆除清运及自查、自验工作。特别是巫山县以大昌镇拆迁为重点,县长亲自负责,组织专班,加大了工作力度,除了温家大院和少量坟墓外,三期清库任务基本完成。

  各县(区)按国务院三峡办会同国家林业局、环保总局、卫生部颁发的有关技术要求、规范,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先设计后实施”、“先搬迁后清理”的工作程序,确保库底清理质量;同时,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有效、经济、简便的原则,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清理工作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按照清库规范和移民验收的要求,各区县要抓紧完成三期库底清理少量剩余工作任务;对一些因功能需要须在蓄水前延期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桥梁等,要落实拆迁责任单位,明确拆除期限,并按程序提出申请,上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缓拆;对三期蓄水涉及的个别桥梁,拆除后影响交通功能的,要进一步落实过渡措施,确保蓄水后的交通功能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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