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集团吉林大安风电项目一期工程正式开工
11月25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吉林大安风电项目一期工程开工仪式在吉林省大安市隆重举行。吉林省发改委副主任彭永林、白城市委副书记张启风、大安市委书记高新文、吉林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李朝华,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孙平生等省地市级领导、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所属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魏勤华、副总经理陈遂等出席开工仪式。
吉林省白城市辖大安市位于吉林省西北部松嫩平原腹地。距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城市较近,处于嫩江流域中心城市和吉林省对外开放前沿位置。大安风电场位于大安市郊,毗邻科尔沁草原东陲,场址地势平坦,海拔高度在130米至150米,四季受西伯利亚寒流等强势气流影响,是吉林省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大安风电场初步规划建设规模为20万千瓦,项目一期工程建设33台单机容量为1500千瓦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95万千瓦,工程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33台机组计划于2007年全部投产发电。
吉林大安风电项目符合国家“多能互补”的能源政策,是吉林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保证区域用电增长需要、增加东北电网的电源支撑点、配合吉林实施振兴大东北发展战略、保持当地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大安风电场一期工程竣工投产后,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1亿千瓦时。与同等规模燃煤电厂相比,以发电标煤煤耗360克/千瓦时计,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煤3万多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有害气体和废气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540吨,一氧化碳约为8吨,氮氧化物约为300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温室效应气体)约22600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307吨,减少灰渣排放约8100吨。
发展风电等清洁能源是中国广东核电集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所作的战略选择。2006年9月4日,按照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的部署,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开发大安风电场项目一揽子合同》,相关筹备工作随即展开。2006年11月8日,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厂签署400MW风机设备供货合同,其中50MW将用于吉林大安风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
大安风电项目是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开工建设的第一个风电项目,在中国广东核电集团风电开发方面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魏勤华在开工仪式上表示,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吉林省委、省政府和白城市、大安市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坚持 “创业、创新、创优”,严格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和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资本金制和工程监理制的要求,加快大安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步伐,努力降低风电成本,在确保按时投产发电的同时做好项目的运营和管理工作,把大安风电工程建设成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和服务地方经济的造福工程,为大安地区风能资源的开发积累建设经验,为促进我国风电事业发展和吉林省白城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