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大朝山水电站通过国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06年12月20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建设的云南大朝山水电站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06年6月,云南大朝山水电站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第三批34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之一,这也是云南第一家受此殊荣的大型水电项目。
云南大朝山水电站为Ⅰ等大(1)型工程。电站装机容量1350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59.31亿kW.h。工程总投资88.71亿元,其中环保总投资7703.8万元,占总投资的0.86%。该电站位于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和思茅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交界的澜沧江干流上,水库全长91.25公里,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2.1万平方公里。总库容9.4亿立方米。该电站于1997年8月开工建设,2003年10月6台机组全部建成发电。自2001年12月14日,1号发电机组正式并网发电至今,大朝山水电站主体工程运行稳定,截止到2006年11月30日,实现发电总量266.3亿kW.h。
大朝山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和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建设中,严格管理施工砂石骨料系统生产废水,弃渣堆放至指定渣场,采用工程和植物相结合的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随时清理车辆运输洒漏在路面上的石渣。工程建成后,对施工迹地进行平整,并进行了植被恢复,厂区及办公区内道路和空地进行了绿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工程永久占地控制在环评要求范围内,施工迹地的植被基本恢复,道路两侧进行绿化,水电站建设未对区内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渣场护脚结合削坡开级等进行护面处理,临江坡面采用浆砌石或铅丝笼挡墙,渣场顶面设排水措施避免水土流失。渣场植被已逐渐得到恢复。库区水体水质监测除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外,其它指标均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生活垃圾有固定收集点。工程安置移民6363人。外迁人口人均耕地有增加,每户移民均建有沼气池,土地开垦地表坡度均在25度以下。
云南大朝山电站作为澜沧江中游河段的电站之一,是澜沧江绿色峡谷构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国投大朝山公司十分重视和关注澜沧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峡谷建设问题,这关系着电站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为此国投大朝山公司立足电站现场和周边首先使其绿起来,保护和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以进一步协调地方的经济发展,为建设绿色澜沧江和绿色经济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