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长天与韶钢集团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3月3日,中冶长天与广东韶钢集团在长沙正式签订了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炉料优化之烧结矿生产改建工程(6号烧结机)总承包(EPC)合同。中冶长天董事长易曙光、副总经理曾忠良、陈少华、长沙院副院长蒋四保、韶钢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子权、总经理助理卢学云等双方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出席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曾忠良主持,陈少华、卢学云分别代表中冶长天与韶钢集团致辞,中冶长天经营部部长祝维钢与韶钢集团技改部部长向齐良代表双方在正式合同上签字。
该总承包合同的签订,是继韶钢5号烧结机工程总承包之后,双方的再度合作,充分表明了韶钢集团对中冶长天技术实力和总承包能力的肯定和认可,是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体现,标志着中冶长天与韶钢集团的合作关系更加紧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该合同也是中冶长天在2007年度签订的首份总承包合同,不但为中冶长天2007年度经营工作开了好头,而且对圆满完成2007年度经营目标有着重要意义。中冶长天将继续秉承精心设计、科学施工、竭诚服务的宗旨,在5号烧结机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并不断创新,扬长避短,使EPC项目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并将以严谨的敬业精神、优质的服务态度、出色的工程质量,为业主提供一流管理、一流技术、一流进度、一流质量的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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