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办能源[2007]3085号文批准了长春热电一厂扩建工程项目,同意开展扩建项目前期工作。
长春热电一厂扩建工程位于长春市宽城区,扩建工程一期建设2台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占用吉林省2008—2010年电力建设规模60万千瓦。项目投产后,年发电能力33亿千瓦时,供热采暖能力达1200万平方米,可实现拆除区域内440台分散小锅炉节能减排目标。
长春热电一厂扩建工程是按照国家“上大压小、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开展的重点电力建设项目,已列入吉林省“十一五”电源建设规划。今年9月4日,在第三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长春市政府签订了长春热电一厂建设4台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投资协议,扩建工程一期建设2台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
此电源建设工程由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扩建工程已完成项目初可研审查,项目预选址等相关工作正扎实推进。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促进市区环保建设,推进铁北区域改造,满足长春市北部地区供热面积急剧增长及供电负荷日益增大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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