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信阳华豫发电公司2台66万千瓦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文章来源: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0-06-22
  6月13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监察总队、信阳市环保局,对大唐信阳华豫发电公司2台66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竣工现场检查及验收。

  验收组一行先后检查了大唐信阳华豫发电公司一、二期主机房、集控室、重点污染源监控基站、除灰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及煤场、废水池、灰场等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状况,查阅了技术资料和指标参数,对该公司所做的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肯定和好评。

  在工程环境保护验收会上,大唐河南分公司领导分别介绍了信阳华豫发电公司二期工程概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评复检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投资情况等,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所总结出的先进方法、典型经验向与会领导专家进行了介绍。验收组全体成员听取了建设单位、评估单位、环评单位、设计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的汇报,结合现场检查结果分别进行提问,并认真审阅、核实了相关资料与数据。

  经过认真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大唐信阳华豫发电公司工程环境保护措施齐全,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政策,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脱硫装置等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各项验收指标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据悉,大唐信阳华豫发电公司二期扩建工程为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分别于2009年3月23日和2009年10月15日建成投产,是国家实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第一批开工的电源项目,也是大唐集团公司和河南省第一个超超临界机组项目。工程配套建设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按照“三同时”要求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其中,4号机组投产后28天取得脱硫电价,创下全国同类型机组最短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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