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在包头召开,并顺利通过内蒙古水利厅领导和验收组专家的验收。
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西南、包头市规划的九原区工业开发区南区内,地处黄河北岸冲洪积平原,属黄河二级阶地,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通告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煤制烯烃项目在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内实施完成了一系列水土保持工程与植物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治了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截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扰动土地治理率达到98.8%,治理度达到98.3%,土壤流失控制比1.1,拦渣率98.8%,自验抽样结果表明,项目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3%,林草覆盖率达到43.9%。
煤制烯烃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厂区园林化建设、绿化美化建设、艺术化建设有机结合,建成了春季有花,夏季有荫,秋季有果,冬季有景的花园式厂区,生态环境友好型企业初具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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