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J21-700飞机完成惯性基准系统(三角航线)局方并行试飞

文章来源: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3-02-28

  近日,ARJ21-700飞机在阎良试飞院机场,顺利完成一架次惯性基准系统(IRS)审定试飞。承担试飞任务的104架机经过4小时飞行,圆满完成验证和审定试飞任务,顺利执行试飞任务单中的两个试飞状态点。试飞结果初步判断符合试飞大纲要求,检查了飞机的惯性导航位置精度及电磁兼容性。

  惯性基准系统(三角航线)试飞原属于局方重复试飞科目,申请人表明符合性试飞和局方审定试飞需要分别进行。但是由于试飞需要按照民航航线进行三角航线飞行,涉及三条民航航线、三个民航机场,航线申请十分困难。

  为了顺利完成试飞科目,参试各方进行了近半年的准备工作。经过综合考虑,由中国商飞公司牵头,会同上飞院相关专业向局方审查组作了全面深入的汇报和阐述,申请将重复试飞改为并行试飞。同时,申请人还主动与局方试飞员、试飞工程师进行工作层面沟通,讨论可行性和实施方案。在获得局方审查组同意将重复试飞改为局方并行试飞的批准后,上飞院立即启动构型评估报告更改,上飞公司第一时间准备制造符合性检查和声明提交,各单位积极动员、全力保障,确保试飞万无一失。

  作为试飞任务的主承单位,在航线申请方面,中航工业试飞中心做了大量工作:试飞院高度重视,多方协调、全面调集资源;试飞院试飞总师团队积极努力,经过与涉及的几个民航地区管理局等单位反复沟通,最终落实了试飞航线,保证了试飞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