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八项指导意见加强需求侧管理

文章来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05-07-29

南方电网八项指导意见加强需求侧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需求侧管理工作水平,有效保障电力供应,南方电网日前制定印发了需求侧管理的八条指导性意见。

  这八条指导性意见,旨在加强负荷预测准确性和自觉错峰率,进一步减少拉路条次。一是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工作,要求各子公司年售电量预测准确率应达到97%以上,月电力电量缺口预测准确率达到90%以上;二是配合各级政府加强计划用电,努力做到限电不拉路,拉电负荷不能超过电力缺口的10%;三是充分利用电力资源,大力开发低谷用电市场,实现错峰不减产;四是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客户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五是完善以先进技术手段、有效经济手段、有力行政手段相结合的需求侧管理体系,继续扩大负荷管理系统的监测面,力争在两年内实现负荷管理系统覆盖70%以上的大工业和非普专变负荷,重点城市年内力争覆盖60%以上的负荷;六是制定供电服务应急预案,重点城市应每年组织一次供电服务应急预案演习,检查供电服务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七是积极开展需求侧管理规划,积极推动各省区政府出台有关需求侧管理办法,研究建立需求侧管理的长效机制;八是加强宣传和沟通,引导科学用电节约用电。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