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出台2007年安全工作意见
日前,经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三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山东电力集团公司2007年安全工作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了12条安全工作意见。
2007年安全工作意见要求各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三个百分之百”要求,切实把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把保护人的生命、规范人员行为、提高员工素质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抓好基建、供电、农电、多经、信息等各项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维护安全局面,促进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和电网安全和谐发展。
意见提出的安全工作目标是: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特大电网和设备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电网和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全面完成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业绩考核指标,力争创一流同业对标安全指标专业评价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名列第一。
意见共12条:坚持以人为本抓安全;加强电网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反事故斗争;强化专项安全监督;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和技术监督;加强基建项目安全监督与管理;强化农电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做好供用电安全工作;加强信息、多经、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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