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浙江推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

文章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时间:2007-06-06

国电浙江推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

  “炒茶、洗衣服都要改到晚上10点钟以后了。”5月31日10时,浙江省杭州市龙坞镇上城埭村村民盛志华一边看着杭州之江供电所的工作人员给他家更换峰谷电表,一边重新安排着家里的作息时间。因为从6月1日开始,他就可以像城里人一样在22时到次日8时享受优惠的低谷电价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和浙江省电力公司的通知,从6月1日起,浙江所有装有“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都可以申请执行峰谷电价,其中每日8时到22时为高峰时段,22时至次日8时则为低谷时段,低谷时段电价仅为高峰时段电价一半左右。浙江将有越来越多像盛志华一样的农民享受到低谷时段的优惠电价。

  据悉,浙江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始于2001年,当时在杭州、宁波等地市的10万户城镇居民中开展了居民生活用电执行峰谷电价的试点。到去年底,全省已经有近170万户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了峰谷电价。但由于农村地区用电水平、电网条件以及电价政策等原因,居民生活峰谷电价一直没有推广。

  随着农村电网的改善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浙江农村推行峰谷电价的时机也已成熟。为做好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的推广工作,浙江公司一方面加紧做好峰谷电表的招标、采购、储备工作,一方面结合正在开展的“优质服务年”活动,发动广大员工深入农村进行走访摸底和政策宣传,掌握农村用电的真实状况,让农民了解居民峰谷电价的细节。

  盛志华介绍说:“5月中旬,供电所的同志来村里宣传峰谷电,讲得很仔细,还帮我们算账,用电要到多少装这个峰谷表才合算。我听了以后一算,家里好几个空调,每个月电费要200多块钱,装一个峰谷电表,每月能省不少钱呢。”

  根据浙江公司对此前150万户安装了峰谷电表的城镇居民家庭的测算,平均每千瓦时电可以节省0.091元,一年可使百姓节省电费1.78亿元。同时,由于今年以来浙江供用电趋于平衡,用电峰谷差不断拉大,居民生活峰谷电价的推广将促进居民谷电消费,有助于移峰填谷,减小用电峰谷差,有利于电网的经济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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