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稳定

文章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9-10-12

  “国庆”期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认真做好国庆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从9月30日到10月8日,公司系统共发电67.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1%。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设备事故,未发生火灾、电厂垮坝、基建安全以及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影响公司形象的事件。

  国庆前,华电集团召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了下半年稳定工作形势,重点安排部署国庆期间公司系统维稳措施。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及早消除稳定隐患。在公司系统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从源头上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夯实企业稳定基础。

  华电集团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加强调度、运行、维护管理,加强“两票三制”管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所属莱城、军粮城、富拉尔基等10家火电企业和棉花滩、金湖、闽兴公司等3家水电企业确保了“国庆”大修正常进行;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超前制定各项措施和预案,累计发电近6亿千瓦时,截至10月9日实现连续安全生产3275天。加强煤炭采购与运输管理,各区域、各火电厂合理储备节日发电用煤,积极做好来煤接卸和掺配工作,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截至10月7日,公司系统存煤716.36万吨,比节前上升34.29万吨。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强化重要时期安全应急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人员和物资储备,明确工作制度和程序,有针对性地进行实战演练。

  针对建国60周年大庆,公司建立了快速反应的安保协调机制,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重点单位成立各类护卫队伍,坚持警企结合、专群结合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安保工作。华电所属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和辽宁等地的企业按照公安部门电力设施安全保卫方案,实施分级保卫,加强了与各级政府安全保卫部门以及公安武警队伍的沟通联系。公司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实行事故“零报告”,每天18:00前向国家电监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保证公司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