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孙勤指出,本次安全环保大检查工作,要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要检查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是否规范;;承包商的安全资质是否具备;分包项目是否合法,坚决把不符合资质要求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队伍清理出场;承包商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是否具备,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是否到位;承包商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否规范;通过检查,要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发生。二是环境保护管理,要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合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善,环境及流出物监测机构是否健全,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技术人员和监测仪器设备;流出物是否达标排放。三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检查“不安全不生产、不环保不生产”的原则是否得到贯彻;作业现场和生产班组的安全管理是否规范,班前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是否落实;各工种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是否完善;现场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整改责任是否落实;反“三违”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从业人员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是否开展。四是消防与交通安全管理,检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的情况,检查消防与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完善,火灾与交通事故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是否到位,切实消除消防与交通安全隐患。
此次安全环保大检查的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中核集团及各成员单位安全环保责任制,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推进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提高全系统的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各类安全环保、消防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核安全,确保环境安全,为全面实现中核集团2010年的安全环保管理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此次安全环保大检查分3个层次进行:集团重点督查,即中核集团领导将分别率10个督查组,对部分安全环保重点单位进行督查;部门抽查,即各联系部门要积极认真地督促所联系成员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确保检查效果,对本系统安全环保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单位自查,即各成员单位立即开展安全环保自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亲自带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要把检查情况报告各联系部门,各联系部门12月20日前将本系统的安全环保检查情况报告安全环保部,消防和交通检查情况报告办公厅。
此次安全环保大检查的重点范围为:核电站、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三废处理及排放设施、放射性废物贮存与处理处置设施、铀矿山、水冶厂与尾矿库、危险物品贮存与使用设施、重大特种设备与供配电系统、射线装置和放射源。
此次安全环保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各级领导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安全环保责任制及其落实情况;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情况;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重点危险源的监控;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放射源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特别是重要放射性物料、危险化学品贮存设施、管线防泄漏设施情况;承包商准入及安全管理情况;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和班组建设;各级领导及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反“三违”活动的开展情况;执行的排放标准及流出物排放达标情况;环境与流出物监测机构及人员情况,环境与流出物监测计划、监测程序等制定及执行情况,流出物及环境的监测方法、仪器、设备工作状况;主要设施及污染物产生情况,三废处理及排放设施的现状及运行状况,废液及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状况;建设项目核安全、环保、职业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消防安全情况,包括人员培训情况、制度建立情况及设施装备完整可用情况;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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