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汛以来,受主要江河来水严重偏枯导致水电出力不足、煤炭价格上涨导致电煤供应紧张以及装机容量不足等因素影响,广西遭遇了近20年来形势最严峻、持续时间最长的缺电局面。为减轻发供电企业的亏损,最大限度地保障电力供应,保持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正式出台《保障电力供应临时调节措施》。
该措施主要是对全区火电企业由于煤价过高造成的亏损、电网企业购入火电比例过高造成的亏损、电网企业购入区外高价电量产生的倒挂电费亏损,通过“用电企业、火电企业、电网企业、财政补贴共同分担”的办法来解决。措施对发供电企业的部分亏损实行临时补贴,对补贴期限及范围、发供电企业亏损额的认定、亏损分担原则、补贴资金来源和补贴办法进行了界定,其中财政筹集9亿元作为电力价格调节基金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向工商企业征收筹集。
广西区政府将通过实施临时调节措施,部分弥补火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经营亏损,减少火电企业购煤资金缺口,提高发电机组利用率,支持电网企业按要求从区外调入电力弥补电力供需缺口,努力达到今年8-12月广西火电机组平均出力在650万千瓦以上、上网电量在233亿千瓦时以上、从区外购入电量80亿千瓦时左右的目标,使全区居民生活、农业、学校、医院等民生用电基本得到保障,工业、商业用电保障率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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