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山火高发情况,3月11日,国家电网公司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输电线路防山火措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通知提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输电线路山火防控工作,主管领导挂帅,成立组织机构,编制工作方案,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加大通道清理和防火宣传力度,强化群防群控和群众护线工作机制,加快推广山火预警新技术,有效提高输电线路防控山火能力,确保特高压和跨区等重要输电通道安全。各单位要加强输电线路走廊通道的运维,针对近期烧荒备耕、清明节期间等山火易发时段和区段,制定针对性防山火措施,同时密切关注气温变化,根据山火影响程度,合理缩短巡视周期,确保通道巡视质量。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全方位开展输电线路防山火宣传工作,落实群防群控机制,逐线逐档落实设备主人和护线员。设备主人必须与护线员时刻保持联系,随时掌握线路运行状态。对山火频发区要安排护线员24小时蹲守。要加大线路通道的清障力度,疏堵结合,及时发现和制止线路通道范围内的山火。
通知同时要求,建立输电线路山火预警系统和机制、组织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完善山火故障处置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可借鉴湖南省电力公司山火预警系统建设和预防山火经验,由总部运检部统一组织推广并建立各省(区、市)公司山火预警系统。加强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的质量提升和运维管理,辅助开展山火预警工作。各单位要立即开展线路防控山火专项隐患排查并组织对山火易发段进行特巡。重点排查各运维单位防控山火工作落实情况,在线监测装置运行情况;检查特高压及跨区输电线路等重要通道状态巡视执行情况;检查设备主人和护线员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应急队伍组建、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要通过特巡和细致排查走访,及时发现并处理线下易燃火源和不安全用火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单位应配备小型实用的灭火设备,制定灭火装置的使用原则,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线路附近小范围山火,避免山火蔓延。要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做好备品备件、抢修人员、物资和材料的准备。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山火处置工作的应急演练,确保处置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电网运行事件报送的相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对重大山火故障隐患、因山火导致的重要输电线路故障或重大经济损失等事件,要立即向运检部报告,及时跟踪和汇报隐患处理、山火发展趋势、故障抢修等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