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集团超额完成2001年-2005年战略发展目标

文章来源: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6-01-25

高新集团超额完成2001年-2005年战略发展规划目标

  2000年,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颁布实施了《2001—2005年发展规划》,五年来,高新集团全体职工围绕《规划》制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目标,积极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不断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主动实施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进一步壮大主业经营,高新集团生产经营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增长态势。

  1、《规划》目标全面超额完成。

  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主营业务收入由2000年6.62亿元,增至2005年的27.2亿元,增长了 310%,平均年递增32.7%。

  资产规模稳步扩张。2005年的资产总额达到46.1亿元,比2000同口径增加了29亿元。

  所有者权益同步提高。2005年的净资产额达到28.1亿元,同口径对比增加了17亿元;2001-2005年资产负债率一直稳定在20%-30%左右;2005年集团公司本部的负债率不足6%。

  进出口贸易迅速增长。预计2005年将达到12000万美元,增长近6倍。

  利润总额稳步增长。在五年累计消化15560万元不良资产的基础上,2005年利润总额达到5871万元,比2000年增长1倍。

  2、三大主业定位明确。

  在充分发挥政策性投资职能的同时,稳健发展,努力寻求带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两者协调的良性循环路径。一方面认真履行高技术产业化国债项目国家出资人代表职能,带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培育和发展了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影响的高新技术企业;另一方面运用资产经营和管理手段,全面整合集团业务结构和资产结构,改善资产质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年来,集团公司形成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资产管理与资本经营、相关贸易与服务等三大主业,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专业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企业。

  第一主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截至2005年底,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领域资产总额28.67亿元,占公司资产总额59.05%;与2000年底相比,资产总额增加了21.63亿元,比重提高了41.5%;2005年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集团公司比重分别达到81.16%和73.25%;集团公司投入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资金15亿元,吸引社会资金190亿元,以1元国家投资带动了近13元的社会资金,乘数效应十分明显。2005年底,集团公司控股高新技术企业5家,其中,2家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是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资产总额合计16.61亿元;参股的高新技术企业45家,投资额3.4亿元;还有高技术产业化国债项目中债权1.28亿元、未确权项目 9.05亿元。

  第二主业:资产管理与资本经营

  截至2005年底,资产管理与资本经营主业资产总额16.44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33.85 %。集团公司通过资产管理与资本经营业务,一方面从收购股权、培育、转让退出这一经营流程中获得投资收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股权经营优势,在股权流动中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质量,扩张资产规模。这五年中,集团公司已成功地经营了27个企业股权,现在还有18家控股企业和56家参股企业正处于培育中。

  第三主业:相关贸易与服务

  为更好地支持和配合轻纺产品出口基地项目建设,从1997年起,集团公司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开展保税仓储、进出口贸易等配套业务。随着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成为主业,轻纺出口专项投资形成的保税仓储和国际贸易业务逐步转向配合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业务。截至2005年底,相关贸易与服务主业资产总额3.45亿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7.1 %;主营业务收入4.73亿元,占公司主营收入的17.4%,成为集团公司主业整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3、资产管理业务成绩显著。五年来,积极创新政策性资产管理手段,利用资产置换、债务重组、法律诉讼等有效方式,共计回收资金5.27亿元,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资金条件。

  4、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大力收缩战线,降低投资风险和减轻包袱。整体转让或退出了20家企业的股权,收回资金7639万元;清盘、注销了一些不良债权,共核销坏帐15560万元,改善了公司资产结构。同时,以现有企业为基础,通过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等多项措施,逐步培育并形成高新张铜、宁波货柜、湖南惠同、高新凯特、内蒙福瑞等高新技术优势企业。

  5、逐步完善了运行机制。现在集团公司控股、参股的72家企业都按公司制进行了规范,对具备条件的控股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让主要经营者、经营班子和技术骨干持股,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经营者、职工个人利益直接挂钩,增强了企业活力,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健全了监管体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近几年来,集团公司全面修改了公司制度、办法、规定、细则等67项,基本建立了按系统、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的管理体系。

  7、加强了法律风险管理。集团公司按照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法律管理的指示精神,加强法律专业人员力量,建立了一套防范内部责任不清、决策草率、监管失控、法律审核把关不严的制度体系,逐步实现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8、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环境良好。五年来,高新集团所属的20家全资、控股企业内部稳定,没有发生过群体事件,没有发生大的安全事故,为整个集团生产、经营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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