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集团公司实现首月开门红

文章来源: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7-02-14

中煤集团公司实现首月开门红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1月份生产经营开局良好,多项生产经营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原煤产量865.6万吨,同比增加170.3万吨,增长了24.5%。焦炭产量36.1万吨,同比增长28.5%。煤机产量15813吨,同比增长30.2%。发电2.31亿度,煤气产量1.06亿立方米,电解铝产量7796吨,矿建成巷7741米,同比都有较大增长。1月份中煤集团公司电煤合同兑现率101.63%,保证了重点电厂的电煤供应。

  1月份工业总产值27.2亿元,同比增长22.5%。主营业务收入实现43.9亿元,同比增长11.1%。利润总额实现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倍多。

  为巩固和保持良好的生产经营势头,中煤集团公司根据国资委要求,结合春节、“两会”期间的特点,对重点工作作出安排:

  一是抓好“八个落实”,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春节期间各项重点工作必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和下井带班、跟班,坚持生产的单位必须做到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现场无领导带班不得安排生产;落实停产和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停产和复工检查要落实签字制度,带队检查人签字后方可停产或复工,谁签字谁负总责;落实检修期间安全措施,真正做到一工程一措施;落实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泄漏事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保证措施完善,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应急资源到位,确保安全;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提前布置放假检修期间的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监管,对于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必须加强监察,坚决制止“三违”行为,严禁酒后和疲劳上岗。

  中煤集团公司要求,在法定假日期间(2月18-20日)除焦化、发电、电解铝、城市供气、选煤、煤炭发运等不宜停产的单位外,其它所有生产施工单位一律停产,做好系统、设备检修工作,维护好生产系统。

  二是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生产,确保重点用户煤炭供应要求各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销售中心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两会”期间华北、华中重点电厂煤炭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货源组织、装车发运等工作,保质保量地履行好电煤合同,确保华北、华中重点电厂煤炭供应。

  三要勤俭、文明过节,营造欢乐、祥和、安定、清廉、节俭的节日气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一律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一律不得用公款搞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职工工资及时发放,不得发生工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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