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三峡向广东输电合同正式签订
6月22日,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方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了《2004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
三峡工程送电到广东,是发挥三峡水能资源优势、促进全国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战略和“十五”期间向广东送电1000万千瓦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和三峡总公司的一次重大合作。此次合同的签订,为三峡电能消纳的方案的落实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峡电站今年计划发电量333.8亿千瓦时,其中向广东送电81.6亿千瓦时。三峡水电站已有8台机组投产发电,今年汛期还将有2台机组投入运行。目前,三峡电站发电出力稳定在445万千瓦左右,日发电量约1.1亿千瓦时,加上葛洲坝电站的发电量,日外送电量1.65亿千瓦时,最多日外送电量达1.8亿千瓦时,相当于全国日用电量的1/30。截至6月20日,三峡电站已累计发电151亿千瓦时,超计划发电22.66亿千瓦时,三峡-葛洲坝梯级枢纽发电211.81亿千瓦时。
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永安表示,三峡总公司和长江电力将信守合同,竭诚为受电省、市提供安全、稳定的清洁电能,为受电省、市电力公司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三峡总公司和长江电力将尽最大努力,完成国家今年迎峰度夏任务,为缓解各受电省、市电力紧张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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