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与三菱重工合资工作全面启动 正式签订《合资经营合同》

文章来源: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4-04-08

东方电气与三菱重工合资工作全面启动
三菱重工东方燃气轮机《合资经营合同》正式签订

  2004年3月25日,东方电气集团与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共同出资的三菱重工东方燃气轮机合资(广州)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在广州正式签订,合资公司计划于2005年一季度建成投产,以尽快在国内形成生产、维修一体化的服务体系。此举,标志着东方电气集团与三菱重工燃气轮机合资工作全面启动。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董事长何木云出席了签字仪式。

  组建三菱重工东方燃气轮机合资(广州)有限公司,是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发展燃气轮机的总体战略部署,采取跨国强强联合的方式研究发展先进的重型燃机技术的重大举措。重型燃气轮机是装备工业的高技术产品,强强企业联合可以减轻各自的研发费用,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提高东方电气的国际竞争力。

  为满足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提高重型燃气轮机制造技术水平,为国内外用户提供优质的燃气轮机组,从2001年始,由原国家计委牵头,按照以“市场换技术”的原则,在全国拿出10个电厂23台燃气轮机设备进行国际打捆招标。日本三菱重工株式会社与东方电气集团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竞标,一举中标10台燃气轮机组。按照相关协议要求,东方电气将通过国家打捆招标项目,实现67%的国产化目标,并将在与三菱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实现剩下的33%的国产化目标。

  经过充分比较、选择,三菱重工东方燃气轮机合资有限公司的地址选定于中国广州市南沙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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