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文章来源: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发布时间:2004-11-23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11月19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这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参与新疆经济建设的一个里程碑。王会生总裁与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艾力更·依明巴海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冯仕栋副总裁与自治区地矿局副局长曾小刚签署了《国投煤炭公司与宝地矿业公司合作意向》,徐永洙总助与冠农果茸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平签署了《罗钾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王小康副总裁介绍了双方合作的背景。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出席签字仪式,自治区党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艾斯海提·克里木拜、王金祥、张庆黎等出席了签字仪式,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职能部门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

  按照协议,自治区政府支持国投公司按照《公司法》重组新疆罗布泊钾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并以罗钾公司的资产重组为契机,加大资金投入,与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加快新疆罗布泊钾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将按照“资源统一开发、工程分期建设,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由重组后的国投罗钾公司负责承建,新疆将积极为该项目提供外部配套条件等支持。该项目近期建设规模为120万吨;远期建设规模按照年产300万吨钾肥考虑。项目建成后,罗布泊将成为我国最大的硫酸钾生产基地。

  为将新疆的煤炭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双方将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开展更加广泛的合作。在落实后备资源和市场的前提下,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将加快实施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皮里青露天煤矿30/300万吨/年扩建工程 ,并建设坑口发电厂。同时,国投公司还将与新疆地矿局合作,加快哈密野马泉煤矿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焦煤资源的勘探开发及项目建设。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还与新疆积极寻求在富铁矿有色金属及贵金属等矿产资源方面的勘探和开发,以及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方面项目的合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将本着“启动开发一批项目,论证储备一批项目”的思路,在“十五”、“十一五”期间,加大对新疆资源型工业项目的投资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承诺将为国投公司在新疆的投资行为提供优惠政策及待遇,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双方同意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及时沟通其它有关产业发展和投资项目的信息,继续扩大合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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