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参股甘肃金川集团

文章来源: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05-02-07

宝钢参股甘肃金川集团

  甘肃省人民政府将持有的金川集团国有股股权分别向宝钢集团公司、太原钢铁集团公司转让10%和5.78%,转让签约仪式日前在兰州市举行。宝钢集团公司董事长谢企华在签约仪式上表示,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宝钢与金川的合作将不断加深,业务将不断扩大,事业将更加辉煌。

  宝钢是我国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去年,宝钢被《财富》杂志评为世界500强企业,全年产钢2138万吨,成为国内首家年产钢突破2000万吨的钢铁企业。金川是我国最大的镍钴生产基地和铂族金属提炼中心,是世界镍工业中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宝钢与金川在地域经济、产业结构和发展战略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2003年1月,宝钢与金川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去年5月签署了《进一步扩大战略合作备忘录》。通过广泛的交流与沟通,双方在经营管理、贸易合作、产业发展以及企业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此次合作,是宝钢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以实际行动支持西部重点骨干企业发展的体现,有利于促进甘肃省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结构性调整,推动甘肃省国有骨干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是甘肃省委、省政府“工业强省”战略和“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总体要求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宝钢打造强势供应链的一项重要举措。宝钢与金川的合作,反映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内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实现各自发展目标的时代要求,将成为东西部优势企业合作的典范,必将会带来企业资源的整合、技术与管理优势的互补、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的融通及发展空间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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