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全面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

文章来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05-07-18

南方电网公司全面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

  7月4-5日,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昆明隆重召开,中国、泰国、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六国总理以及亚洲开发银行行长分别带队参加了本次盛会。会议期间签署了包括《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运营协议》第一阶段实施原则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在内的GMS合作文件。公司董事长袁懋振作为贵宾,副总经理赵建国作为会议正式代表参加了会议。

  作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的具体执行单位,南方电网公司高度重视次区域的电力合作工作,参与起草了本次会议上通过的《昆明宣言》。此次签署的“备忘录”是在中方和亚洲开发银行的共同努力协调下所取得的成果。该备忘录为2002年GSM政府之间签署的《区域电力贸易运营协议》草案第一阶段范围内的电力贸易提供指导,从联络沟通机制、跨境联网的运行协调、争端的解决、交易的结算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这将促进跨境电网互联互通的发展,并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建立起一个高效、可靠的电力贸易框架,为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根据南方电网公司授权,云南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召开了云南电网向越南北部通过220千伏分网供电的专题工作会议。云南电网公司将在南方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签署的《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加强合作与交流的框架协议》,并在南方电网公司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共同研究完成的《中越220千伏及以上联网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进行电力合作。双方达成协议将在保持现有110千伏通道送电容量不减的前提下,争取在2006年底或2007年初实现向越南北部送电30万千瓦。此外,越南国家电力公司表示欢迎南方电网公司投资开发其北部电源项目。

  南方电网公司将积极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今后更大规模、更高电压等级电力合作。2005年1至6月,云南电网公司共计实现对越送电1.04亿千瓦时。截止至2005年7月7日,广西电网公司共计实现对越南送电1960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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