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航与中船重工签订10艘船舶建造合同

文章来源: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发布时间:2006-03-21

中国长航与中船重工签订10艘船舶建造合同

  3月20日,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所属的国际船舶贸易有限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在武汉签订2艘VLCC型30万吨油轮、8艘MR型4.6万吨油轮建造合同,总造价近40亿元。

  近年来,我国石油消费增长迅猛,年进口原油量超过1.2亿吨,但由我国油轮承运的仍不足10%。同为进口原油大国的日本,年进口2.5亿吨原油中,80%以上由日本船运公司承运。面对我国石油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国家从保障能源安全的角度,提出“国油国运”、石油战略贮备等措施。

  中国长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国油国运”战略,积极应对长江原油运输管道的替代危机,大力实施由长江向海上转型的“大油运”战略,重点建设远洋进口原油、清洁油以及化学品、液化气等特种运输三大主力运输船队。去年,中国长航成功租赁和购买共2艘VLCC油轮,并先后与中船集团、中船重工、中国长航金陵船厂签订多艘VLCC、MR型油轮建造合同。这次签订的10艘油轮建成后,中国长航VLCC超级油轮船队规模将达到10艘,MR油轮船队规模将达到30艘,成为远东地区最大的MR型清洁油船队。

  这次船舶建造合同的签订,标志着中国长航全面加速进入国际石油运输市场。按照中国长航“十一五”发展战略规划,“十一五”期末,中国长航油运运力规模达到500多万载重吨,成为大型化、国际化、现代化的油运公司。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